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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银行业务具有客户分布广泛、需求复杂多样、服务层次要求高、人文金融色彩浓等特点。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尤其需要高效的资源配置行动、灵活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集约的经营控制管理,这就对构建一种适应私人银行业务内在发展规律的组织模式提出了迫切要求。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总行以行政管理为中心,分行以经营为中心的横向模块式的组织模式。这种模式以分行为利润核算单位,各分行独立运行、分散经营,各区域市场相互分割。随着经济环境变迁,其内在弊端逐步显现,致使银行的资源配置过于分散,效率低下,难以发挥整体竞争优势,不利于全行的集约化经营,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也不符合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根据国际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国内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应该加快改革现行的组织模式,重塑总分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调整全行的资源配置格局。
私人银行的形式和规模多种多样,即使是独立注册的私人银行也有多种形式,包括私人所有的银行、为家族所有的银行,以及合伙人制的私人银行,还有综合性银行的独立私人银行子银行,如花旗、汇丰、德意志等大型银行均将私人银行业务从自身独立出来。
当前,国际先进私人银行的组织模式基本分为三种:一是独立的私人银行。如欧洲的家族式私人银行,其本身从家族服务或家庭办公室衍生而来,私人银行是其唯一的业务。二是隶属于银行的私人银行子公司。如花旗、汇丰、德意志等大型银行均将私人银行业务从自身独立出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三是银行内部的私人银行事业部。如UBS等对私人银行业务进行事业部制管理,在统一品牌、同一法人的基础上对事业部充分授权并相对独立化运作。无论哪种形式,私人银行经营实体的独立化(完全或相对)都是其共同特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包括:一是私人银行客户定位的特殊性—需要进行服务范围、渠道与方式的差异化;二是私人银行人才需求的特点—需要专业与复合型的人才以及有别于一般银行业务的人才管理体制;三是私人银行服务的专业性要求日益提高—必须采取专业化独立性的组织模式。